13 只有两颗心才能宣布的事

尼:哟!这些话让人很难以消受。

你是在说我们永远不该做承诺——我们永远不该对任何人承诺任何事?

神:以你们大部分人的生活而言,你们每件承诺中都含有谎言的成分。谎言在于你们以为知道明天你们对某件事会有某种感觉,或者明天会做某件事。但如果你们以反应(reactive)的方式来过活——你们大部分人正是如此——则你们就不可能知道明天会怎么感觉,怎么做。只有那以创造的方式过活的人,才能在诺言中不含谎言。

创造性的生命能够知道在未来的某个时刻,他们对某件事会有什么感觉,因为他们是去创造他们的感觉,而不只是去经验。

只有到了你能创造你的未来的阶段,你才能预言你的未来。只有到了你能预言你的未来的阶段,你才能真的做承诺。

然而,即使那能够创造、能够预言未来的人,也有权改变。改变,是一切生物的基本权利。其实,那不仅是“权利”,因为“权利”是被赋予的东西,“改变”却是那本是的东西。

改变即本是(IS)。

你即是改变。

这不能被给予。你即是它。

由于你是“变”——由于变是你唯一的恒常之物——你就不可能有信守的去承诺你永远一样。

尼:你是说宇宙中没有恒常之物?在一切的创造行为中,没有任何东西是恒常不变的?

神:你们所称为的生命历程,是一种再创造历程。生命中的一切都在每一个当下不断的再创造它的自身。在这个历程中,“同一”是不可能的,因为如果某个东西是同一的,它就完全不能改变。“同一”固然不可能,“相似”却可能。在改变的历程中产生的结果与原先的样子相似,则是可能的。

当创造产生很相似的结果,你们就称为同一。从你们有限而粗略的角度看,那就是同一。

因此,以人类的用语来说,宇宙显得很恒常。也就是说。事物看起来相似,行动相似,反应相似。你们在此处看到的是恒常。

这很好,因为提供了一个架构,让你们可以在其中思考和体验你们在物质界的生存状态。

不过,我告诉你:从一切生命——物质界生命和非物质界生命——的视角来看,恒常的表象就会消失。事事物物都会以它们真正的样子——也就是恒常在变——来被体会。

尼:你是说,改变有时这般微妙,以致在我们不甚明察的眼光看来,它们显得没变——有时显得完全一样——而事实上并非如此?

神:完全对。

尼:没有“同卵双生儿”这种东西。

神:完全对。你说得很妙。

尼:但我们可以用非常相似的样子将自己重新创造,以致产生出“恒常”的效果。

神:没错。

尼: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我们可以做到这一步——以我们是谁、我们如何做事为人而定。

神:是的——不过,你们大部分人会发现,这很难做到。

因为真正的恒常(这不同於看起来的恒常)违背自然律;这是我们刚刚说过的。即使要创造看起来一样的表象,也非大师莫办呢。

大师得去克服种种自然倾向(记住:自然是倾向改变的)才能显得同一。事实上,他也没办法一直显得同一。他只能显得很相似,以此创造出同一的表象。

尼:然而,那些不是“大师”的人,却一直可以显得“一成不变”。我知道有些人的行为与表现完全可以预料,你可以用性命来打赌。

神:然而要有意的这样做,却极为困难。

大师是那有意的创造出极为相似(你们称为“恒常”)情况的人。学生则是那并不一定有意的创造出恒常情况的人。

比如,对某种处境总以相同方式反应的人往往会说:“我不得不这样呀!”

大师永远不会这样说。

有些人的反应即使会令人赞叹,他们也往往会说:“哈。其实没什么。是自动的。谁都会这样。”

大师绝不会这样做。

因此,大师是那名符其实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。

她也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说,这样做。

那些不以精纯程度做事的人,往往既不知自己在做什么,也不知为何而做。

尼:这就是为什么遵守承诺这般困难?

神:这是原因之一。我已说过,除非你能预言自己的未来,否则你就不能真正做任何承诺。

第二个原因是,他们跟自己的实情冲突。

尼:你的意思是——

神:我的意思是,他们演化的实情跟他们说的实情不一样。因此,他们就深陷在冲突里。要遵从什么?遵从我的真情实况?还是遵守我的诺言?

尼:你要给我们的忠告是?

神:我以前就给过你们这样的忠告:

为了不背叛他人而背叛自己,终是背叛。那是最高的背叛。

尼:但这会使所有的承诺全部破产!没有任何人的任何话还能当回事。没有任何人的任何事是可靠的了!

神:噢,所以你在想靠别人的说话算话是吗?无怪你这么惨了。

尼:谁说我惨?

神:那你认为你是在快乐的时候这样看、这样做的?

尼:好吧。我很惨,有时候。

神:啊,其实是很多时候。就连你有种种理由快乐的时候,你还是让自己很惨,只因为怕不能保持快乐而担忧!

而你之所以担忧,是因为你的快乐有很大一部分得靠别人的说话算话。

尼:你是说我无权期待——至少是期望——别人讲话算话?

神:为什么你要这样的权利?

别人如果不能说话算话,唯一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想——或觉得不能——而这其实是同一回事。

一个人如果不想对你遵守诺言,或他觉得他做不到,那究竟为什么你认为他该做到呢?

你真的想要一个人去信守她不想信守的诺言吗?你真的觉得人应当被迫去做他们觉得不想做的事吗?

为什么你应该去强迫别人做违背他心愿的事?

尼:好吧,至少有一个理由可说:如果他们不做他们说过要做的事,那就会伤害我——或我的家人。

神:所以,为了避免被伤害,你宁愿去伤害?

尼:我不懂为什么只是叫人信守诺言就会伤害他。

神:可是他一定是觉得受伤害,不然他就心甘情愿的去信守了。

尼:所以,我就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或我的孩子、家人受伤害,而不去“伤害”别人——不去要求别人信守诺言?

神:你真的相信如果你强迫他人信守诺言,你就能避免伤害?

我告诉你:那暗中走投无路的人(也就是必须去做那他“不得不做”的事的人),对人造成的伤害远比那自由去做想做之事的人造成的伤害要大得多。

当你让人自由,你就除去了危险,而非增加危险。

没错,当你让人脱却诺言的“枷锁”,短期来看,你好象受到伤害,但长远看来,却绝不会伤害到你,因为当你给别人自由,你也给了自己自由。当你强迫别人对你守信,你无可避免的会遭受攻击,你的尊严与自我价值会受辱;你将感到忧愁和苦恼;当你不强迫他人守约,这一切均免。

长期的伤害要远远大于短期的——这几乎是任何曾要他人守约的人都亲身发现过的。

尼:商业也可以这样吗?这个世界用这个方式,怎么做买卖?

神:但这却是做买卖的唯一明智之途。

你们整个社会目前的问题正在于以力量(force)做基础。法制力(legal force,你们称为“法律的力量”),但更常见的是赤裸裸的暴力(你们称为世界“武力”)。

你们还没有学会说服人的艺术。

尼:如果不用法制力——如果不用法庭所展现的“法律力量”——我们怎么说服企业界去履行契约和信守协议呢?

神:就以你们现行的文化伦理而言,确实可能别无他途。然而假如文化伦理做一些改变,则你们现行促使企业和个人守约的方式,便会显得非常原始。

尼:可以再解释一下吗?

神:你们目前是以武力来确保守约。当你们的文化伦理做了改变,领会到你们所有的人都是一体时,你们就绝不会再用武力,因为那会伤害到你们自己。你们不会用右手去打左手。

尼:即使左手要把你勒死?

神:这又是另一种不会发生的事。你们会不再去勒死自己。你们将不再互咬互唾。你们将不再毁约。当然,你们的契约也将会十分不同。

你们将不会为了交换有价值的东西才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人。你们将不会为了所谓正当的回报,才把东西给予别人或与人分享。

你们会自动给予及分享,因此毁约的事也就少见,因为契约是为了交换物品与服务,可是你们的生活到那时,却是为了给予物品与服务,而不管可否交换。

然而,就是在这种单向的给予中,你们找到了救赎。因为你们会发现神所体验到的事情:就是凡是你们给别人的,就是给自己。怎么去,怎么来。

尼:一切由你而出,一切回归于你。

神:所以,不必去忧虑你能“得回”什么。唯一需要忧虑的,是你能“给出”什么。生活是为了创造最高品质的给予,而非最高品质的获取。

你们一直忘记(forgetting)。但生活不是为了获取(for getting)。生活是“为了给予”(for giving);而为了这样做,你们必须“原谅”(forgiving)别人——尤其是那些未能给予你们想获取之物的人!

这样做会使你们的文化故事完全改观。今天,在你们的文化中,所谓的“成功”主要是以能“获取”多少来衡量:名气、钱、权力与占有物。在新文化中,“成功”是以你能使别人拥有多少来衡量。

讽刺的是,你越让他人拥有,你就拥有得越多,而且无须费力。既不用“契约”,也不用“协议”,不用“讨价还价”,不用“谈判”,不用打官司去让双方“守约”。

在未来的经济中,你们不会为了个人的利润而去做事,却为个人的成长;而这会是你们的利润。然而,当你们真正是谁变得更大更恢宏的时候,物质的“利润”就会不请自来。

到了那个时候,今日你们用武力要求他人守约的事,就会看来非常原始。如果有人不守约,你就会让他选择他自己的路,创造他自己的经验。而不管是别人未能给你什么,你都不会因之而缺,因为你知道“所来之处还有更多”——而所来之处,并非外在于你的渊源。你就是渊源。

尼:哇,我懂了!但是,我们好象又离了题。整个这大段讨论都始于我问你关于爱的事——人类可以允许自己无限的表达爱吗?这又提到开放式婚姻的问题。然后我们突然又讲到这里来。

神:其实并没有。我们所讲的这一切都是相关的。正好可以转入所谓启蒙的(开悟的)社会,或高度演化的社会。这本是你问的问题。在高度演化的社会中,既没有“婚姻”,也没有买卖——也没有你们为把社会凝聚在一起,而创造出来的任何人为的社会结构。

尼:好,好,我们马上谈这个。但是我想先把刚刚的话题说完。刚刚你说了一些非常惊人的话。因为,照我的了解,这些话归结起来等于说,大部分人是不能守约的,因此就不应缔约。而这对婚姻机构是一个很大的打击。

神:我喜欢你这里所用的“机构”一词。大部分人对婚姻的经验,就是觉得身在“机构”中。

尼:没错,它要不是精神治疗机构或刑罚机构——最少也算得上是个高等教育机构!

神:完全对,完全对!这正是大部分人对婚姻的体验。

尼:哼,我是在跟你逗着玩的,我并不认为“大部分人”是如此。仍旧有上百万的人爱这种婚姻机构,保护它。

神:我仍旧维持我的立场。大部分人在婚姻中都吃尽苦头,不喜欢婚姻加给他们的东西。

你们的全球离婚率证明此说不假。

尼:所以你是说婚姻应该“拜拜”啰?

神:我没有好恶,而只做——

尼:我知道,我知道。只做观察。

神:棒啊!你们总想把我弄成有好恶的神,我却偏偏不是。谢谢你及时出来阻止。

尼:好吧,我们不但凿沉了婚姻,还凿沉了宗教!

神:没错。如果人类了解神没有好恶,则宗教就无法立足,因为宗教声称神有好恶。

尼:而如果你没有好恶,则宗教就必定是谎言。

神:嗯,这样说让人很难消化。我宁可称它为虚构。它是你们编造出来的东西。

尼:比如我们编造说:神喜欢我们结婚?

神:对。我对这类事情没有好恶。但我注意到你们有。

尼:为什么?如果我们知道婚姻困难重重,为什么我们还偏好结婚呢?

神:因为婚姻是你们以为唯一可以让爱情“永恒”的办法。

那是女人唯一确保生活的办法,是男人唯一确保随时可得到性和伴侣的办法。

所以,社会契约就建立起来。交易达成。你给我这个,我给你那个。这和买卖几乎没有什么不一样。契约成立。由于双方都想加强约束力,因此称之为与神订约,说是“神圣契约”。谁毁约,神就惩罚谁。

后来发现这无效,于是你们又订了人为的法律。

但这也还是无效。

神的法律与人的法律无法制止人毁弃婚姻誓约。

尼:怎么会这样?

神:因为你们的誓约一般说来,都跟那唯一有效的法则相冲突。

尼:什么法则?

神:自然法则。

尼:但是,生命与生命合而为一,合为一体,本是自然的事。这不是我从这些对话中所得到的讯息吗?而婚姻又是我们对结合的最美表达。你知道的,“神所结合的,人不可以分开”,诸如此类。

神:婚姻,就以你们大部分实行的样子看来,并不怎么美。人天生有三个层次,它却违背了两个。

尼:可不可以请你再说一遍?我想我才刚刚开始理清。

神:好。从最高的说起。

你们是爱。

爱是没有限制的、永恒的、自由的。

因此,这就是你们。是你们的天性。你们天生是不受限制、永恒及自由的。

社会的、道德的、宗教的、哲学的、经济的,或政治的人为结构,凡是违背或压抑你们天性的,都对你们的本我造成侵害,因此你们就会起而反抗。

你们的国家之所以产生,你以为是为什么?不是那“不自由毋宁死”吗?

结果,你们在国家中却放弃了自由,在生活中也放弃了。统统是为了同一个东西:安全。

你们是那么惧怕去生活——那么惧怕生命本身——以至于为了安全,你们放弃了生命的最根本本性。

你们所称为婚姻的机构,就如你们所称为的政府机构一样,是为了求得安全。事实上,这两种机构都是人为的社会建制,目的是互相管制对方的行为。

尼:真惨,我还从没有这样想过。我一直以为婚姻是爱的最终宣告。

神:从你们想象的角度看,是的;但从你们建构它的方式看,不是。你们对婚姻的建构,使它成为恐惧的最终宣告。

如果婚姻允许你们在爱中不受限制,有永恒,而且自由,则它就会是爱的最终宣告。

目前的情况却是,你们的婚姻致力于降低你们爱的层次,把它变成了一种承诺或保证。

婚姻变成了致力于去保证“现在是什么样子”就永远是什么样子。如果你们不需要这种保证,你们就不需要婚姻。你们又如何去运用这种保证呢?第一,把它用做创造安全的措施(而非由你的内在创造安全);第二,如果这个安全无法保障,就用婚姻当作惩罚措施——诉诸法律;因为婚姻承诺中包含破坏婚姻者违法的条文。

于是你们发现婚姻非常有用——即使你们赞成婚姻的理由统统是错的。

你们也想用婚姻保障情感:你们互相的情感绝不给予另外一人。至少,你们不会用相同的方式表达。

尼:也就是,不用性的。

神:也就是不用性的。

最后,你们所建构的婚姻等于是说:“这关系是特别的。我把这关系置于一切关系之上。”

尼:这有什么错吗?

神:没有。这不是“对”“错”的问题。对与错是不存在的。这是个有用没用的问题。这是个关于你真正是谁的最恢宏意象的问题。

如果那真正的你说:“这个关系比别的关系都特别。”则你们对婚姻的建构就有助于你们达到这一点。然而,有一件你或许觉得有趣的事情是:几乎从来就没有任何一个被人认为精神大师的人,是结婚的。

尼:是啊,这是因为他们是独身者。他们没有性生活。

神:不是。那是因为大师们无法信誓旦旦的宣布你们目前婚姻要人宣布的话:某一个人对他们来说比别人更为特别。

这不是大师所能说出的话,也不是神所能说出的话。

事实上,你们目前的婚姻誓约让你们说的话是不合神性的。极为讽刺的是,你们却觉得那是最为神圣的承诺;而神是绝不会做这种承诺的。

然而,为了使你们的恐惧显得正当,你们便想象出一个象你们一样的神来。因此,你们便言之凿凿的说,神对他的“选民”有“承诺”,说神跟他所爱的人之间有特别的“盟约”等等。

你们无法忍受神对任何人的爱都不特别,因此便发明了虚构的想象,认为神只为了某些理由而爱某些人。你们把这种虚构的想象称为宗教。我却称它为亵渎。因为任何想法若以为神对某人的爱多于另一个,就是虚妄的;任何仪式若要求你们做这样的陈述,则此陈述便不是圣言,而是渎圣!

尼:噢,天啊!停一停,停一停!你毁灭了我对婚姻一切美丽的想法!这些话绝不是神写出来的!

神:我说的正是你们目前所建构的宗教与婚姻。你认为这些话太严厉?我告诉你们:你们变造了神的话,以便让你们的恐惧看似合理,使你们对彼此的疯狂对待有所借口。

为了继续以我的名互相控制、互相伤害、互相杀害,你们会让神说你们需要神说的话。

没错,多少世纪以来,你们在战场上呼叫着我的名字,挥舞着我的旗帜,拿着十字架,以图证明我爱某人甚于另一个人,并为了证明此事而要求你们杀人。

然而我告诉你们:我的爱是没有限制的,没有条件的。

但这是你们听不进去的话,是你们不能接受的言词,是你们不能承担的真理,因为它的泛爱众生,不但摧毁了你们现在所构筑的婚姻机构,也摧毁了你们一切的宗教与政治机构。

因为你们的文化是建立在排他性上,并以一个神话来支持它:神是排他的。

然而,神的文化却是涵容的。人人都涵容在神的爱中。人人都受邀进入神国。

而这个真理,你们却称为亵渎。

你们不得不如此。因为,如果那是真的,则你们在生活中所创造的一切,就都是假的了。是虚妄的。人类的一切规约,一切建构,凡违背永恒、自由与无限制的,就是虚妄的。违背得越严重,就虚妄得越严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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